虚拟运营商是民营企业,四大运营商是国企(移动、电信、联通、广电)
2013年,那时还没有广电,国家为了避免行业垄断,增强市场的有效竞争(出于有竞争才有进步的目的)同时2013年左右,国内电信业务发展过于迅速,也为了减轻三大运营商的自身压力,工信部向市场开放了“虚拟运营商牌照”,有11家企业申请到了国内第一批牌照,包括天音通信、乐语、京东、迪信通等。
虚拟运营商自身并没有通信资源,你可以把他们理解为“代理商”,他们是靠租用三大运营商的基站(信号塔),并对这些资源再次加工,投向市场,向消费者提供服务,最终慢慢形成自己的品牌,比如“天音移动”“乐语联通”等。
意思就是你虽然用的是他们的号码,但是通话和流量还是通过移动或联通的基站及信号塔完成的。
三大运营商会把自身的一些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,然后按一定的利润给他们提成,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比如“某某移动卡”套餐内通话1毛钱1分钟,中国移动减去自己的成本,比如2分钱,然后从剩下的8分钱里面,分给虚拟运营商一部分利润。
这样做有一个好处,不仅自己有钱挣,还能减轻自身压力,节省出更多精力去发展其他核心业务。同时虚拟运营商在为国内通信行业的发展添砖加瓦的同时,自己也能得到收益,对于双方而言,这也算是两全其美。
不过最近几年,移动电信联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,虚拟运营商也被迫面临不少问题。
比如运营商给虚拟运营商的通话、流量,还有一些其他资源,往往会出现“批发价”比他们自己的“零售价”还要高。
虚拟运营商毕竟没有自己的资源,在价格上是没有讨价还价能力的,所以在套餐资费上面没有优势可言,利润也越来越少,一旦企业不盈利,那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,套餐没有差异化、缺少吸引力、售后服务不及时,甚至是0售后,用户对虚拟运营商的信任度越来越差。
这一切都是发展趋势的必然,目前我们国内通信业务早已经饱和,三大运营商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激烈的竞争,想一想,自己的主战场烽烟四起,战火纷飞,哪还心思照顾虚拟代理商,更不愿意他们直接分流自身的用户群,抢走自己手中的“蛋糕。
最后,我们也希望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能够完善合作关系,共同为国家的通信行业出一份力量,实现合作共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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